4月19日上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勇,副主任杨忠民、赵云斌、李敏、韩旭军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史高峰及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韩旭军主持。

会议应出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出席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治市潞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上报潞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决定》;会议依法进行人事任免,提请任职人员作供职报告,翟勇为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本次我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是区委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需要出发,立足实际,优化布局,对推进精细管理、网格化社区治理意义重大,会议同意调整方案,同意区政府按程序上报。

会议要求,新任命人员要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发扬“四敢”精神,营造“四敢”氛围,深入开展“大讨论、大调研、大起底、大落实”活动,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担当;要立足职能职责,将理论学习、解放思想、调查研究等有机贯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创优环境、服务企业等重点,办实事、解难题,以干事创业新成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到心中有法纪、言行合法度、执法有依据。

会议强调,全体与会人员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咬定目标任务,振奋精神,勤勉履职,为加快“一区两地”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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