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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面对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个别人员漠视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营运,严重扰乱防疫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出行安全。为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带来的疫情输入风险,自11月20日起,我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连日来,我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在联合执法中,取得初步成果,形成强大震慑。今起,本报开设《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专栏,集中推出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有效做法、典型案件等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我市严厉打击

非法营运行为不手软



“您好,请靠边停车,出示一下您的营运证、资格证……”11月25日下午,在长治西高速路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特勤一队副队长尚路奎和同事对过往营运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尚路奎告诉记者,自全市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像这样的安全检查,每天他和同事们要重复50余次。

自全市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交通运输等执法力量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处罚”的原则,持续在高速路口、普通公路及城市道路、交通客运场站等关键点位集中开展不间断稽查。同时采取路面巡逻巡查、重要点位蹲守等灵活机动的执法方式,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根据专项行动部署,我市重点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和道路客运经营者,网约车“线下”揽客者,通过互联网、微信、App客户端等即时通讯手段从事非法营运者,客运车辆违规跨区域驻点营运以及客运车辆沿途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尤其对从涉疫重点地区非法营运载客入长等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为引导全民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强大震慑,我市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举报非法营运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及证据,一经核实,给予第一举报人5000元奖励,在全市形成点线结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覆盖全域的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到群众各类举报线索39条,累计检查车辆 1309辆次,停运违规出租车41辆,处罚违规出租车8辆、暂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7辆,对群众举报线索正在进一步核实当中。

“我们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灵活机动的执法方式,通过加强重要卡口检查排查、路面巡逻巡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绝不手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申旭雅表示,接下来联合执法队伍将加强部门协同,细化各项工作举措,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在全市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典型案例



往返疫情地区非法营运载客,使用多部手机刻意隐瞒行程,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长治公安“零容忍”重拳打击——

胆大妄为,刑事拘留!

11月19日,黎城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全力支持下,依法查处一起刻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的案件。

现已查明,黎城县赵某安排黎城县张某清、宋某光于 11月17日上午驾驶晋 D***A0 别克 GL8 商务车,从黎城出发经高速至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综合检查站、河北省定兴高速口、藁城服务区等地,以每人300 元左右的价格,违规载运5名乘客返回黎城。为逃避高速疫情防控检查站检查,在距离黎城高速收费站2公里处,安排5名乘客下车并翻越高速护网,由赵某开车将5名乘客载运至黎城县某地。张某清、宋某光在驶出黎城高速检查站时,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本地号码手机扫码登记,隐瞒其前往北京、河北的行程,逃避防疫检查。后张某清、赵某分别驾车将4名乘客送回家中,安排宋某光及另一名乘客乘出租车返回潞州区,期间所有人均未将行程向有关部门报备。

11月19日,张某清与赵某故伎重施,再次到河北省涿州市载运多名乘客返回黎城,隐瞒行程,逃避防疫检查。

张某清、赵某漠视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营运,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目前,黎城县公安局已经依法对张某清、赵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醒,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是公民应尽义务,对拒不配合、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重拳打击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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