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增1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 人员的通告 (第13号) 11月20日,潞城区在对集中隔离点人员进行第5轮次核酸检测筛查中,新增11名初筛阳性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33:崔某梅,女,44岁,系潞华街道鑫欣佳园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34:牛某旗,男,13岁,系潞华街道鑫欣佳园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35:牛某同,女,15岁,系潞华街道鑫欣佳园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36:白某平,男,57岁,系潞华街道鑫欣佳园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37:王某开,女,56岁,系潞华街道鑫欣佳园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38:牛某强,男,58岁,系潞华街道社队局家属院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39:胡某勤,女,56岁,系潞华街道社队局家属院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40:刘某,男,51岁,系潞华街道万嘉名邸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41:张某,男,26岁,系潞华街道鑫欣佳园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42:白某某,男,24岁,系潞华街道鑫欣佳园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43:王某军,男,46岁,系潞华街道古南关社区石岸路居民。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坚决做到足不出户,居家等待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潞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