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潞城区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依据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7时起对主城区实施临时管控。 管控期间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除参与疫情防控、生产生活保供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流动。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拍摄影像资料上传,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恶意传播不实图片、不实视频和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后续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5-6762529 0355-6762412 潞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