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经开区安全监管部 高伟
制度的可行并有效落实是关键
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某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所以必须要有制度作保障。我们从国家层面制定有《安全生产法》,并且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前后进行了三次修订,每个企业也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是一年一评审,三年一修订。甚至从《刑法》的角度不断的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来倒逼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可以说在制度上基本上是完善的,但为什么从各级各类的事故调查报告来看,总会有“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等等的之类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虽然制定了责任制,但操作性不强,和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责任划分不清晰。二是制度不落地、执行不严格,有的是讲关系、讲情面、找理由,“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成了空话,其他人就会得到一种“暗示性的纵容”,时间长了,再完善的规章制度也变成一纸空文;还有的是“不想管”,觉得安全工作容易得罪人,管住大事就行,小事能过得去就算了,甚至拿问题去换人情,恶性循环,这也是很多习惯性违章,看起来是小事情,却长期得不到解决和纠正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难点和痛点。
针对责任不清晰,任务不明确的问题应根据各自实际,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与现有安全管理体系相融合的,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严格执行和持续改进。打破传统,打破习惯,需要坚持,要让安全生产标准化真正的有效运行,要避免刚开始因为融合的原因,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增加了,短期效率又低,大家都嫌麻烦,把标准化做在了形式上,而事实上边缘了标准化,为了完任务,应付检查而做,更多的是停留在了资料和口号上,实际上形成现实和标准化工作“两张皮”;同时也要避免把标准化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来做,自身参与度不高,不切实际,造成制度越来越多,工作越来越多,又难以执行,陷入一个无效循环而又内耗的怪圈。
管风险补短板是重点
风险是现实存在,不可避免和消除的,有生产、有作业活动就有风险。风险不一定就是隐患,但管风险的措施失效了就变成了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检查管控措施有没有落实,就是我们常说的隐患排查,对没有落实到位的采取相应的措施就是隐患治理。先从源头上辨识出风险,然后按照大小进行分级管控,大风险高层管,小风险基层管。这样把关系理顺,对怎么做好排查和监管提供了一个方向。
但在实际中,风险存在工艺、设备、技术、管理等等的方方面面,不同专业和人员的参与度和不同的辨识能力,最终导致效果大打折扣,清单做了一大堆,重复和缺失现象普遍,实际上运行起来效果不理想,日常的排查还是传统的检查方式,谁查也有问题,什么时候查也有问题,又陷入到检查整改,整改完这边那边又有,重复问题重复出现,没有从源头上得到根本性治理。要解决这些系统性的问题,形成常态化机制运行,需要各部门各专业协同配合,建立正向激励,让所有人都有参与安全的积极性。
从制度管理到文化管理是方向
无论是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还是各种标准规范,都是具有约束性的制度条款,安全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讲,就是企业对各种安全制度措施落实能力的建设。员工的行为开始是靠制度约束的,通过严格执行并加以培训、引导交流等多种手段辅助,最大限度得到员工认可和认同,促使员工养成习惯,并在习惯中变成自觉从而成为一种文化,最终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