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

记者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

为保证疫情期间公务商务活动正常进行

我市推出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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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疫情期间,市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如需市外人员来长开展公务商务活动,可向属地发改部门提出申请,由发改部门受理(中央、省驻市单位由市发改委负责),经同级疫情防控办审核后,予以通行。省内无疫情地区来长人员无需申请;省内低风险地区来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流动;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需持连续5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用人单位安排入住指定的健康驿站,实施“5+3”隔离医学观察,如需外出开展工作,须穿防护服,由用人单位全程点对点接送。

 

市、县区发改部门要主动提供服务。如有疑问,可拨打所在属地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市、县发改部门服务电话:

市发改委:0355-3035122

潞州区发改局:0355-2026600

上党区发改局:0355-8089259

屯留区发改局:0355-7520113

潞城区发改局:0355-6779136

壶关县发改局:0355-8778384

平顺县发改局:0355-8922425

黎城县发改局:0355-7717519

武乡县发改局:0355-6390919

襄垣县发改局:0355-7222363

长子县发改局:0355-8322314

沁县发改局:0355-7022359

沁源县发改局:0355-7832953

高新区经济运行部:0355-2114547

长治经开区发展规划部:0355-3039949


来源:长治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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