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保通保畅的相关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对属地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 据介绍,长治市境内诚信度高、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和法人单位,均可按行业向属地主管部门申请纳入“白名单”管理。“白名单”企业自有货运车辆或向“白名单”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落地核酸后,“即采即走即追”。“白名单”企业负责货运车辆的点对点闭环管理主体责任。 各县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企业,提供服务,不得拒绝企业申请。如有疑问,企业可拨打0355-2022501、0355-2052001进行咨询。
来源 |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