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全区广大居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经区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常态化核酸采集有关事项做如下调整: 1.10月14日-10月31日,全区所有居民(包括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员)每三天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学校住校生在学校采集,其余非住校生均在居住地采集,不得在学校附近采集点采集,防止出现扎堆聚集现象; 3.即日起全区所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测温、扫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查证(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四要素”。 4.建成区各采样点全天交替开放(上午9:00-12:45,下午16:00 —19:45),具体开放点位、时间见建成区内核酸采样点开放时间一览表。 5.建成区外采样点原则上15:30 —19:15开放,具体开放时间见各乡镇通知。 2022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