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侯琎 实习生南苏格报道: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21年7月1日要在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我省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全力建设美丽山西所印发出台的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
3月25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6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我省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有关情况,深入解读了《行动方案》。
“禁限塑重视程度更高;禁限塑范围更广;禁限塑时间更前;治理体系更健全;禁限塑治理更规范;宣传舆论氛围更浓厚。”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姚少峰介绍,与国家要求相比,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提出6项更高要求。
针对限塑禁塑后,可降解塑料将替代人们对塑料及塑料制品的依赖。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占祥表示:积极推广使用纸袋、环保布袋、无纺布袋等替代产品的同时,鼓励省内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开发生产可降解塑料。

可降解塑料作为我省生物基新材料引领性新兴产业,我省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可降解塑料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创新研发,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目前,我省可降解塑料产能达到4万吨,产品通过了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部分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远销意大利、英国、法国、印度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能有效满足省内限塑禁塑的需要。
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执行相关环境法规和《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强化废塑料回收过程污染控制;严格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污染防治;强化垃圾焚烧发电等废塑料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综合执法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政策规划,完善相关标准,开展农膜使用、回收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立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农膜生产及销售企业的主要职责是生产、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的农膜产品,建立产销台账并及时开展回收工作。农膜使用者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主动捡拾田间的废旧农膜,交至回收网点或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
根据《固废法》和《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赵贵全介绍,截至目前,向商务部门报告的企业累计为2090家,位列全国第二位,报告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其中,商场520家,超市1033家,电商平台企业105家,外卖企业(餐饮)184家,可降解塑料原材料供应商23家,可降解塑料制品供应商14家。
《行动方案》印发后,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推动我省塑料污染治理深入开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和《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对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和违法案件查办等市场监管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49人次,检查2233余家生产经销企业,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115起,立案查处14件,查封扣押购物塑料袋320公斤,没收农用地膜102卷,抽查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351批次,发现并处置不合格产品33批次,涉案金额累计96224.5元,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在进行检查抽查的同时,共计向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发放禁限规定告知文件14350余份。
来源|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