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承担着优化人类生存环境,改善气候条件,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当前,我区正值森林防火特险期,气候干燥,大风频发,林区杂草旺盛,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区森林资源的安全,我们特向全区广大公民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火源管控。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控“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点香、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点火照明,私架电网非法狩猎;不准在林区生火取暖,野炊做饭;不准在林区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不准小孩在林区内玩火;不准在林区烧制木炭;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爆炸品入林和上山持枪狩猎。
2、严禁祭祀用火。尤其是清明节上坟祭祖时,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 严防山林火灾发生。
3、严管重点人群。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针对痴呆傻及老人等特殊群体,要严格实行监护人负责制,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大家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0355—6763448、0355—12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上山扑火。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