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化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科学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社区、村疫情防控检查点

自2022年2月15日0时起,社区、村的疫情防控检查站全部撤除,恢复至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

二、交通卡口、交通场站疫情防控检查站

全市各交通卡口重点对省外车辆进行查验,对省内车辆进行抽查。对省外低风险地区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长人员,不再另行开展核酸检测。对不能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督促其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全市各交通场站(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对省外低风险地区且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长人员,不再另行开展核酸检测。对不能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自2022年2月15日0时起,除棋牌室仍暂停开放外,全市各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文化休闲、娱乐健身等各类公共场所在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基础上,按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要求,正常开放。发现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办,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一线工作人员每天1次核酸检测;隔离场所、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每2-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普通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医务人员每周抽样1次核酸检测;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每周抽样1次核酸检测。


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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