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疫情发生以来,区公安分局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对违反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正常秩序。接下来,我们就曝光两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涉疫”案件。

1月14日18时许,区公安分局五里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潞华街道泰安小区疫情防控卡口,有人强行闯过卡口进入小区。
接到警情后,五里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刘某为本小区居民,其乘坐非本小区车辆进入小区时,刘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配合防疫人员检查登记,徒手将小区拦车杆掰弯折断,强行进入小区,现场工作人员将其拦截并报警。

经调查取证,派出所民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事后,当事人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近日,从河南返回的王某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并未按要求向所在地村(社区)进行报备,也不落实居家隔离等健康监测措施。在其行程被大数据筛查出后,推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公安机关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切莫出现不主动、不及时报告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闯卡、拒绝接受检疫、隔离观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一定要引以为戒,齐心协力,共同守好疫情防控“潞城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