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接长治市疾控中心协查通报:我区李某某为安徽省宿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朱某的同车厢密接人员。于12月11日乘G1866、G3137动车返潞,目前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流行病学调查,李某某除在某企业工作区、生活区活动外,涉及以下轨迹:
12月11日17:00从长治市高铁南站自驾车返潞;
12月13日11:00-11:05到店上镇店上村实实在在蔬菜门市(汇源超市东侧)买菜;
12月14日18:00自驾车到潞城区店上镇李家庄村亚店香饭店吃饭。
为了公众安全,现将管控要求公告如下:
1.如在上述时间段与李某某在以上场所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区人民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潞城区疫情防控办电话:0355-6762529
潞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