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从严从细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     告

 

一、严格来(返)潞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高风险地区来(返)潞人员,严格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来(返)潞人员,严格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来(返)潞人员,严格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入境隔离期满来“返”潞人员,严格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接和次密接人员、时空伴随者,严格实施“7+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后返潞人员,严格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严格公共场所防控措施

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经营单位、农(集)贸市场、影院、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不戴口罩者可拒绝进入。

宾馆酒店要严格查验近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要引导入住人员及时、就近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凭采样凭证办理入住,入住后暂不得随意出入房间,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后,方可外出,每日按时向公安部门上报排查情况。民宿、旅馆等参照执行。

旅行社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暂停室内文化场馆、网吧、健身房、娱乐场所(KTV、游戏游艺厅)、酒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等密闭场所营业。

影院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控制就餐人数,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实际就餐人数不得高于正常接待量的75%,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举办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即日起,全区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一律停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的,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规模,不得超过100人,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疫期间“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确需举办的,须向所在村(社区)提前报备并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同时,呼吁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自觉不参加不必要的聚餐聚会。

四、严格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防控措施

所有省外进入我区的司乘人员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凡行程码显示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要进一步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予以劝返。

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对所有乘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行程码显示14日内有中高风险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或近期疫情发生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阴性证明的要督促其到就近核酸采集点进行采样检测,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区疫情防控办进行分类管控。

加强出租汽车动态监控,不得出省运营;网约车、顺风车不得经营跨省业务;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车辆。

五、强化发热患者就诊管理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区人民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就诊。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诊治发热患者,对发现的相关症状患者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进行信息登记报告,协调闭环送至区人民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各诊所、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品;对购买“两抗”药品人员要进行流行病学信息登记,近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报告区市场监管局和所在地村(社区)。

六、严格重点机构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避免在无防护措施下接触不确定人群,原则上不得出市;严格落实患者、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规定,非必要不探视;14日内有外出史的慢性病患者缓治或通过视频无接触治疗,急重病患者闭环管控治疗;原则上不安排近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进行陪护;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诊治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出市;教职员工、学生纳入常态化疫情监测范围,每月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核酸检测;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监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机构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场地、驻地的出入口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其从业人员就地生产生活,原则上近期不得组织招揽、招聘新的外省从业人员,确需聘用的,必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冷链食品、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运输、仓储、分拣、派送等全链条的个人防护和包裹逐件消毒,定期对人、物、环境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严防疫情由“物”传播。

辖区内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人员近期尽量减少省外出行,凡有省外出行人员在返回后,第一时间要向属地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七、严格村(社区)防控措施

各村(社区)、居民小区要在出入口、楼道单元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利用喇叭广播公告,村(社区)工作人员要逐户逐人上门告知,提醒省外来(返)区人员落实主动报备、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

加强出租(租赁)屋的管理,做到村(社区)外来人口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返乡人员,尤其是从事冷链、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人员和在边境口岸、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机场港口等场所从事与入境人员、货物直接接触的高风险岗位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管理。

八、居民务必依规履行防控责任

坚持“非必要不出市”原则,近期尽量避免跨市出行,特别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如需出市,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行,出行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潞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严格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要持续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变化和病例行动轨迹,倡导适量储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防疫物资。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并积极完成疫苗全程及加强接种。

 

潞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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