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我区局部地区遭受严重雨涝灾害,部分村民的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较为严重。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防汛救灾各项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应急救援和依法募捐职责,潞城区红十字会向全区发出防汛救灾募捐倡议,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一、通过银行捐款

接受捐赠单位:长治市潞城区红十字会

接受捐款账号:14001647408050501382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潞城支行

户  名: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

注 意 事 项:转账时请备注“红十字会防汛救灾捐款”。

二、现场捐赠款物

地  址:长治市潞城区红十字会(潞城区西华路255号卫健局一层)

联系电话:6766016 13935501769

联  系  人:杨  丽

三、有关事项

1.提倡以捐赠资金为主,以便于灾区灾后恢复重建。

2.有捐赠物资意愿的,应提前与区红十字会沟通,确认需求后再行捐赠。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3.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以及捐款(物)人或企业的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4.募集款物将由区红十字会全部用于当前抗洪救灾相关工作,根据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具体接收和使用情况,将通过区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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