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长治市气象台最新预报,8月21日夜间到22日我市将出现一次降水天气过程,过程降水量10~35毫米,局部地区可达5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雨强20毫米/小时,强降水时段主要集中在21日后半夜到22日上午。降水区域主要在我市长子、上党、壶关、平顺、黎城、屯留等南部县区。
经综合分析研判,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8月21日20时启动暴雨IV级应急响应,请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长子、上党、壶关、平顺、黎城、屯留县(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可能受影响的县(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状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全面应对
各成员单位要依据《长治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长政办发〔2020]27号)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密切监视灾情,采取应急响应措施,视情况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履行防灾减灾职责,组织灾害防御救援工作
二、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请市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交警指挥中心、文旅局、气象局等部门在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前将本部门当日应急响应情况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355-2046449/2045450,传真电话:0355-2046449/2045450,邮箱: sxsczsqxj@sina.com
长治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