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安排,5月19日下午,我区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会。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围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以及相关要求进行了宣讲。
“三个规定”分别为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配套衔接,既排除外部干预,也加强内部监督,共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三个规定”的出台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又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拒腐防变的“护身符”,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要准确把握重点内容,明确适用范围、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形以及违规后果,坚决守住铁规禁令的红线底线;要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争当捍卫公平正义的“领头羊”、“领头雁”;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抓好规定落地落实;要从自身严起,抓好所分管部门、单位“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工作,把贯彻落实规定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报告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三个规定”纳入本单位集中学习内容,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协助政法机关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前门”正规渠道、合法方式反映问题、了解案情、催促办案进度,通过全方位构建促进、监督“三个规定”严格执行的体制机制,共同营造全区海晏河清的法治环境。
我区129名科级干部参加会议。会后与会人员签署了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
( 记者 孙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