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人民法院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进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走深走实。该院本着“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好”的原则,主动把简化诉讼费退费流程作为学党史、践初心的一件大事来抓,多措并举推进诉讼费退费工作。
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网上退费流程,区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交纳、退还诉讼费的通知》,规定了诉讼费退费新的操作规程。裁判文书生效后,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承办法官在案件生效后要签发《退还诉讼费通知书》,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由财务人员将相应款项退至当事人预留账号。当事人无需主动提出申请,也无需到场办理退费,只需向法院提交退费所需银行账号,其他审批程序由法院工作人员操作。审批完成后,法院将应退诉讼费直接转入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诉讼费退还就可实时到账。
足不出户,快速便捷,区人民法院简化了诉讼费退费程序,全面提升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效能,实现了当事人申请退费“一次都不用跑”,进一步方便了人民群众,是践行司法为民、“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举措。
正如潞华法律服务所苗律师说的那样,退费流程的简化不仅缩短了退费周期,也真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这种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