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供水价格的

公告

 

居民饮水是区委、区政府始终牵挂的重要民生实事。长期以来,我区部分农村供水价格较高,但也有少数村不收水费,本着既减轻农民负担,又促进节约用水的原则,经多方努力,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起农村供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不高于3元、不低于2元(不含污水处理费)。请广大农村居民节约用水,按时按量缴费,如有异议或饮水安全方面的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355—6762215。

 

 

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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