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深入我区,就《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全力打造“八百里浊漳·美丽的画廊”目标,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健全地方立法机制,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切实用法治力量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及秘书长牛金生参加。区委副书记、区长柴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忠民陪同。

吴小华先后深入辛安泉镇南流村、西流南村,实地考察辛安泉域集中出露带重点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保护情况,详细了解《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并现场听取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对《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的汇报。

自2018年7月1日《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辛安泉域岩溶地下水基础研究,启动辛安泉域集中出露带重点保护区治理保护工程,辛安泉域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改善。

吴小华对我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各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做到把保护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辛安泉域保护行动,切实守护好长治人民的生命泉。

吴小华强调,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是人大检验和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地方法规实施机制的重要方式。要坚持把立法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立法、监督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对立法效果的评估总结,及时修订和完善地方性法规,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要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规范立法活动,稳中求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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